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
儒学动态
专家观点
项目成果
研讨动态
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建设
分中心活动
传播普及 传播普及
交流互鉴 交流互鉴
尼山球友会·文明论坛
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
廉洁文化建设
球友会·文明建设
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
《孔子研究》
《中国儒学年鉴》
儒学名家 儒学名家

最新!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来了

来源:球友会  更新时间:2024-10-25 20:20:02

 

记者今天(9日)了解到,最新指南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》,婴幼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、儿配食品添加剂、品原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的事项备案工作,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备案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,工作确保产品从原辅料入厂至终产品出厂可监控、最新指南可追溯。婴幼

《工作指南》明确了备案主体、儿配备案内容、品原备案流程、事项备案管理要求,备案以及食品原料等事项的工作具体备案信息和要求。对于拟在我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最新指南生产企业,获得配方注册和生产许可后,在正式投产前,应当依法将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剂、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。对于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剂,主要备案名称、品牌、产地/国别、包装规格、质量要求/原料(食品添加剂)执行标准号、供应商名称、生产商名称等信息;对于产品配方,主要备案实际生产时依法依规可调整的配方组成成分信息,不重复备案配方注册内容;对于标签,主要备案除产品批号、生产日期等以外的上市产品的标签。备案人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可溯源性负责。

《工作指南》同时还明确,鼓励境外生产企业参照备案的有关规定,向其产品标签上标注的代理商、进口商或经销者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。

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开展备案管理工作,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。

(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)

来源:央视新闻客户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