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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江北新区“一照多址”助推企业发展驶入“快车道”

来源:球友会  更新时间:2024-09-20 01:10:36

 

扬子晚报网5月8日讯(记者 刘丽媛)“公司近期新增了部分业务,一照多址需要启用另一个办公地址。南京‘一照多址’减少了申报材料、江北环节和时间,新区大大节省了企业网点扩张时间和运营成本,助推有助于企业快速发展,企业抢占市场先机。发展”南京本森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。驶入早在去年3月,车道在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窗口的一照多址帮助下,该公司顺利领到了加载“一照多址”信息的南京营业执照。

为深化自贸试验区商事制度改革,发挥国家级新区与自贸试验区“双区叠加”发展优势,新区推动江北新区直管区内企业更好享受改革红利,助推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于去年10月制定并发布了《中国(江苏)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“一照多址”备案管理实施办法》。企业“一照多址”改革突破了一直以来一张营业执照只能有一个地址的限制,减少了申报材料、压缩了审批环节,节省了企业增设分支机构的时间和成本,进一步降低企业扩大经营的门槛和成本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实现了一张营业执照、多个经营地址、多点开展经营,是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又一次新突破。这一创新办法的发布,对推进自贸区与直管区的联动发展,对区内“3+3+X”产业企业充分享受自贸区的投资、贸易便利化以及金融、科技创新政策将起到直接的推动作用。

“一照多址”又称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,符合江北新区“3+3+X”产业定位,在江北新区直管区注册登记的企业,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,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备案,免于办理分支机构。“一照多址”适用主体包括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,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上市公司除外。

据了解,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“一照多址”:企业仅从事一般经营活动,其经营场所在住所以外本市行政区域内,但将住宅作为住所或经营场所的情形除外;企业开展许可经营活动,其经营场所在住所以外本市行政区域内,其许可证上已经记载经营场所的。

申请“一照多址”需要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、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、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签署的《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申请书》;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或者《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》。

校对 盛媛媛